各学院、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项目(含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已发布申报公告,不同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官网https://www.cnaf.cn/guide.html。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基础,组织老师积极申报。我校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 申报方式
请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进行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成都大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的项目,申报过程中所需要材料由科研秘书老师到社科处领取,并发至相关申报教师;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的,自行注册进行申报,无须单位审核。
各类项目申报所涉及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里。
二、申报时间
各类项目从2023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同年6月15日截止申报,逾期网络关闭,无法申报。为了保证申报顺利完成,请相关学院尽量在6月13日以前完成网络申报,6月15日国家艺术基金系统关闭。
三、申报备案
申报教师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s://kjgl.cdu.edu.cn/#/loginOther),将项目申报信息和盖章后的科研承诺书扫描件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请完善系统中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关闭时间:2023年6月16日17:00。
四、材料报送
1.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档请发送至:skcxmk@cdu.edu.cn;
2.科研承诺书1份(签字盖章);
3.各学院、部门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84616267
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社科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