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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社科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管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的综合性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范围主要包括:

       一、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与目标,负责编制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社科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培育申报、建设评估及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类社科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签订、中期检查、经费管理、结项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各类社科成果的登记和审核认定、社科成果统计、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类社科成果评价。

六、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社科学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社科年度报表编制和上报,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宣传等工作。

      八、负责各类社科绩效奖励的核定与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社科联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