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社科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枫桥经验”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的专题报告学习。
半个多世纪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2013年10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报告中,汪世荣结合学习研究知识,运用独到的理论见解,丰富的案例,从基层社会治理理论、“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枫桥经验”的独特治理模式、“枫桥经验”的基层法治价值和“枫桥经验”对新时代高校治理的意义等五个方面作了全面阐述。他提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其重大创新在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高校要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与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提高服务意识,优化高校基层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