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科申报公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年度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6月25日之前)。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项目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11.本年度项目实行同行专家集中网络评审,专家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博士生项目、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实行单列单评。
12.经费预算中,间接费用占比为总经费的5%-40%之间,不能为零。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12日中午12:00开放(注意:不是全规办通知的截止时间)。因本项目实行限项上报,超过限项数量,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故申报教师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以此通知为准。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以项目名称加姓名的方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skcxmk@cdu.edu.cn;
2.科研承诺书1份(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社科处,材料统一报送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下午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行政保障中心C307
联系电话:84616267
社科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