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每年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本次清理项目为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未完成项目。
二、结项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照链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办理需报送材料:https://skc.cdu.edu.cn/info/1075/3411.htm
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被清理项目的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规划)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8-84616267
地址:行政保障中心C307
社科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