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发〔2021〕31号),现启动2025年度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1. 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须以成都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在岗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申请人须为著作权人,且著作在知识产权、学术道德方面不存在争议。
2. 资助出版对象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著作,工具书、教材、译著、文艺作品及美术作品、音像软件、论文集、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等不在资助之列。
3. 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 经学校批准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正式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出版资助基金资助(编号:CBZZ2025**)”字样。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符合出版要求的书稿及其它支撑材料1份交本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后,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交社科处(行政保障中心C310室),同步发送电子版至 cduskc@cdu.edu.cn,邮件主题:2025出版资助+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原则上应在立项后一年之内完成出版任务。无正当理由未出版者,报学校批准后,视情况追回相应资助经费。
2. 著作出版后的一个月内,须交3本正式出版的著作到社科处存档。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616991
附件1: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基金申请表
附件2: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社科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