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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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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科学院(部门):

2023年最后一次科研成果审核统计工作开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社科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具体如下:

一、科研论文、著作

1、请各学院(部门)老师将2023年第四季度的科研论文、著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附件要求(每件不超过30M,转化为1个PDF格式文件):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境外发表需附意识形态审查备案表)。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2、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及时对老师的科研成果原件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及附件进行线上系统初审(前三季度已经录入系统的成果材料重复归档)。

3、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通过审核的全年科研成果导出数据统计表(两份)和科研成果(CSSCI、人大复印等符合奖励标准的文章期刊、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前三季度已经归档的材料重复归档),盖章签字的数据统计表报社科处(行政保障中心C310)。

二、社会服务成果

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今年社会服务成果原件(含具有红头或领导签章的文件及全部成果内容)及盖章签字汇总表报社科处(行政保障中心C310)。

备注:1、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定于2023年12月8日15点之前。

            2、科研考核时间起止为2022年12月-2023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以后成果纳入2023年计算(2022年12月已经认定的成果不纳入本次考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616991

社科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