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社科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具体如下:
一、科研论文、著作
1、请各学院(部门)老师将2023年7月-9月的科研论文、著作在2023年10月11日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附件要求(每件不超过30M,转化为1个PDF格式文件):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境外发表需附意识形态审查备案表)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2、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及时对老师的科研成果原件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及附件进行线上系统初审。
3、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通过审核的科研成果导出数据统计表(两份)和科研成果(CSSCI、人大复印等符合奖励标准的文章期刊、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盖章签字的数据统计表于10月13日15点之前报社科处(行政保障中心C区3楼)。
二、社会服务成果
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2023年7月-9月社会服务成果原件(含具有红头或领导签章的文件及全部成果内容)及盖章签字汇总表于10月13日15点之前报社科处(行政保障中心C区3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60
社科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