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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 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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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接四川省社科联关于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结项清理工作通知,为切实做好结项清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23年重点清理2021年以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已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但还未作出结项鉴定的,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请学院、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2023年4月15日以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处。到期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四川省社科联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并追回剩余项目资金。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四川省社科联将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学院、部门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社科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