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次:

四川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厅立项建设的科研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教育厅立项建设的科研平台管理,推动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教育厅立项建设的科研平台进行评估。

一、评估对象

四川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景观与游憩研究中心、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二、评估材料要求

评估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且不涉密。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厅立项建设科研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览表》(见Excel附件),提交Excel版。

(二)每个科研平台自评估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自评估总结中所涉及的数据均填报近五年数据,不足五年的以建设运行以来的为准。

(三)请于926日前将自评估总结纸质版(务必装订成册,提交一式2份)报社科处,同时将自评估总结的Word版和PDF版、《教育厅立项建设科研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览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

三、注意事项

(一)教育厅将按照整改一批、撤销一批的要求,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将进行限期整改;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进行撤销,不再纳入管理序列。

(二)无重大客观原因逾期未报送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

(三)评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四)未通过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平台,均认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及电话:任老师 84616360

报送电子邮箱:2497762@qq.com


附件:

1、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自评估总结

2、教育厅立项建设科研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一览表


成都大学社科处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