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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社科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发放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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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人文社科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发放申请材料的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条件

1.项目经费已到账,且《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书》已通过财务评审。

2.项目正常实施,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进展为通过学校年度绩效考评的课题组成员申报绩效发放,在研项目累计绩效支出不超过绩效总额的80%,其余20%待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后再申报,已经办理结题手续的可以申请全额发放(并附结题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发放程序

1.依据批复金额,查询核对可发放绩效数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经费查询进入课题项目查询可发放绩效数额)。

2.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成都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综合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具体流程可参考附件3

3.各学院(部门)审核,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见附件2),由主管科研的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将附件12及《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纸质文档统一报社科处审核。请科研秘书将附件12电子档打包发783459223@qq.com ,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名+202206科研绩效”。

4.社科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财务处。

5.财务处审核《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和《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后统一发放。

6.材料报送审核截至时间:2022614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马老师   84616869

邮箱:783459223@qq.com

附件:

1. 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发放申请

2. 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

3. 科研绩效申报流程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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