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评价体系,破除科研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川办发〔2019〕61号)以及科技部印发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现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请各学院(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并于6月4日前将学习情况(含学习照片、文字材料)反馈至社科处(学术交流中心B301)。反馈材料应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需请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
具体请见附件。
成都大学社科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