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1年度四川省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资助项目1—2项,资助额度1—2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3年内完成。
2.面上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8—15项,资助额度0.4—0.8万元/项。
3.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申报备案
项目申请人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yxt.cdu.edu.cn/business/login.jsp),上传申报书,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注意完善基本信息,申请经费、申请日期必填)。
三、审核
1.各学院、部门进行系统机构审核。审核注意事项:(1)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2)经费预算参看本通知第一项“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预算安排按照申报书执行。
2.各学院、部门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为:“机构审核通过”),学校进行审核,科研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1:30,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打印纸质档材料。
四、报送材料
1.申报书纸质档一式4份,活页7份,申报汇总表纸质档1份,意识形态承诺书纸质档1份。
2.各学院、部门的申报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kcxmk@cdu.edu.cn,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学院(部门)+2021年度四川省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报材料”。
3.各学院、部门集中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1.应用心理学研究项目作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成部分,由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负责受理并组织初审或评审,具体规定见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者可根据本年度课题指南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申报项目。
2.为避免重复立项,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的项目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项目。
3.承担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年度申报项目负责人。
4.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5.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6.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评审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7.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及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指标。各高校及相关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的指导与审核,确保申报质量。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其中,重点项目2到3年内完成。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与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2021年度四川省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指南:http://aprc.cmc.edu.cn/info/1914/4199.htm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联系电话:84616267
电子邮箱:skcxmk@cdu.edu.cn
社科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