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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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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申报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20/c219469-32006350.html。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级管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参与共建院校可直接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查看本地区(本单位)限额指标。各中级管理单位可根据申请单位近年来项目申报、立项及科研管理等情况,核定其申报名额,同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按照下达的限额申报数审核上报。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特别是要加大对青年项目支持力度。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或在4月9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9)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我校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7:00时(最终审核结果以该时间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教师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yxt.cdu.edu.cn/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请完善系统中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申报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书作为附件上传备案学院、部门根据社科处提供的申报清单进行系统备案审核,确保申报教师均备案。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关闭时间:2021年3月29日17:00时

八、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必须列支间接费用,总经费*5%≤间接费用≤总经费*30%

2.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我省实行限额申报,待四川省文旅厅具体通知后,我校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接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四川省文旅厅通知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20/c219469-32006350.html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联系电话:84616869

电子信箱:skcxmk@cdu.edu.cn

社科处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