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申报公告(http://www.scskl.cn/#/detail/000000007526264c0176dbdab06c027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各学院、部门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级项目的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申报,认真传达通知精神。
2.协助教师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并依据《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申请书所填内容和形式进行初审,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请书注意事项
1.申请书模板下载唯一渠道请见附件2(申请书已有内容,请勿删改)。
2.申请书封皮填写说明、数据表注意事项为必读项,请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申请书,并逐一检查核对。
3.经费概算:必须列支间接费用,总经费*5%≤间接费用≤总经费*30%。
(二)填写活页注意事项
1.切勿忘记填写“课题名称”。
2.活页中课题论证活页“说明”为必读项(最后一页底部),请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并逐一检查核对。
(三)申报备案
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kyxt.cdu.edu.cn/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请完善系统中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申请书和活页(word版本)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申报审核
1.学院、部门系统机构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2)申请书和活页填写格式是否规范(务必按照填写说明、注意事项、说明逐一对照审核)。
(3)经费预算中必须列支间接费用,总经费*5%≤间接费用≤总经费*30%。
(4)审核通过后请点击“机构审核通过”。
2.学校审核:系统机构审核通过后,学校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科研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2月21日上午12:00时(即最终审核结果以2021年2月21日上午12:00时审核结果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信息录入
数据录入由各科研秘书完成:下载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打开压缩文件,按照“数据录入系统使用说明”,安装系统,将申请书“数据表”部分的主要数据准确录入(切记,勿混入往年数据,录入错误将导致省社科规划办初评不合格),由系统导出数据文件(即xmsbsj.dbf文件)形成申报统计表。
(六)材料报送
1.纸档材料报送7份(每份包含申请书和活页,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采用“1份申请书夹 7份活页和6份申请书”方式叠放;专家评审排序表。
2.电子档材料包括(1)申请书(WORD版,命名格式:学科+负责人姓名);(2)申报统计表;(3)专家评审排序表。
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社科处,材料统一报送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9时到11: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组织评审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我省实行限额申报,待省社科规划办限额指标下达后,我校将根据名额组织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接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联系电话:84616869
电子信箱:328865605@qq.com
社科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