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学院、部门:
2020年最后一次科研成果审核统计工作已开始,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及科技档案归档实施细则》(成院发〔2013〕28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成院发〔2016〕51号)文件要求,请各社科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工作。具体如下:
1.请各社科学院(部门)老师将2020年12月以前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扫描件要求(PDF格式,每件不超过30M);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2.由各社科学院科研秘书对老师的成果原件和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录入的成果请通知老师及时修改,逾期将不计工作量。
3.请各社科学院科研秘书将通过审核的成果导出数据统计表(两份)和成果(CSSCI、人大复印等符合奖励标准的文章期刊和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
4.各社科学院(部门)将科研成果数据统计表(须加盖档案馆鲜章)于12月10日上午10:30点前报社科处(学术交流中心B301)。
备注:归属2020年12月未统计的成果可纳入2021年。
社科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