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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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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有关事项参看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1118/c219469-31935197.html,我校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安排

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备案

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申请经费、申请日期必填),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作为附件上传(需与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上传材料保持一致)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集中于2021年1月5日-6日将纸质档投标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投标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328865605@qq.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电子版请以单位(部门)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表电子版请严格按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制作,邮件标题标注“单位(部门)名称+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书》“表12项目责任单位承诺”和“表13项目合作单位承诺”请学院(部门)认真填写。“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属实;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对课题研究全过程监督管理”。“表15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属实;责任单位承诺属实、能予落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担保;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B302

联系电话:84616869

电子信箱:328865605@qq.com

社科处

2020年11月19日